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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能源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2023-02-09  访问次数:314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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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19单独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23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变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合适本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承受职业教育的优良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安康开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究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能源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五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4238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八条 进修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民办。 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2023年荣获“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称号。 学院目前设立有能源工程系、石油天然气工程系、土木工程系、建筑设计与工程办理系、汽车与信息工程系、电梯学院、高尔夫学院等5个系2个二级学院,开设36个专业,其中城市热能应用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油气开采技术等专业填补了重庆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空白。开设的专业符合重庆市产业经济开展,市场需求度高,社会认可度好,开展空间大。学院强化“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本质拓展”的培养形式,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养。 2014年5 月,学院顺利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2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率全国人大《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组视察了学院,给予学院高度评价。 全院师生积极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秉承“厚德、笃学、铸能、思源”的校训,积极进取,同心同德,努力办妥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正朝着特色明显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目的不竭奋进! 学院近两届毕业生就业率到达94.72%。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方案
序号 系别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招生类别
普通高中生 对口高职生
1 能源工程系 供用电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电气技术类
电子技术类
2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3 生物质能应用技术(原新能源应用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电子技术类
4 节电技术与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电子技术类
5 制冷与空调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6 石油天然气工程系 油气储运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电气技术类
7 石油化工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8 油气开采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9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计算机类
电子技术类
10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11 精细化工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12 工业分析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护理类
药剂类
13 宁静技术与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计算机类
机械加工类
14 药品运营与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护理类
药剂类
15 土木工程系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16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机械加工类
17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计算机类
18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19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20 建筑设计与工程办理系 建立工程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计算机类
21 工程造价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会计类
22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园林类
土建类
23 房地产运营与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会计类
24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文/理兼收 园林类
土建类
25 建筑设计 三年 文/理兼收 土建类
艺术类
26 汽车与信息工程系 汽车营销与办事 三年 文/理兼收 汽车类
旅游类
27 电子工艺与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电子技术类
计算机类
2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电子技术类
汽车类
2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计算机类
电子技术类
30 微电子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电子技术类
计算机类
31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电子技术类
计算机类
32 电梯学院 电梯工程技术 三年 文/理兼收 计算机类
电子技术类
33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汽车类
34 机电设备维修与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机械加工类
电子技术类
35 高尔夫与酒店办理学院 高尔夫球运动与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旅游类
会计类
36 酒店办理 三年 文/理兼收 旅游类
会计类
注:详细招生专业及方案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学费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审批为准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交费及考试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重庆市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获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对口高职学生。 学院根据普通高中文理科、对口高职分类摆设招生方案,分类划线录取。侧重招收有相关技能特长或潜质的考生。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2023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2023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 选择“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报名页面,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填写考生信息及专业,可填报1个专业,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单招专业(其中对口高职艺术、其他类考生只能报考其它专业)。2023年4月14日9:00-17:00,文化本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参加二次征集报名,填报尚有方案缺额的院校。2023年4月16日,有方案缺额的院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4月18日,公布二次征集预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停止缴费名单实时公布。 按照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缴费方式:能够在2023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缴费或者现场缴费。在采用网上缴费前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 (温馨提示:未在规按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摆设考试。) 第十四条 准考证打印 考场选择完毕后,考生于2023年3月21日8:00~3月26日18: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进入“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A4纸规格,可反复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照顾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五条 考试 1、学院单招考试内容分为文化本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详细考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如下: 第一部分:文化本质测试(满分300分) 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根本知识。文化根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测试方式:笔试 测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 第二部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测试内容:主要考察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理论动手才能。 测试方式: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停止测试 测试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5日(详细时间详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详细考室详见准考证。 2、报考我校对应类别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须参加2023年3月19~20日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学校将间接提取考生该项考试成绩,并以满分300分停止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不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则按照填报专业志愿到校停止职业技能测试,详细情况拜见准考证。 3、考试当日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考试详细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的“单招信息网”里查询。 第五章 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 第十六条 成绩查询及录取确认 考生可登陆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或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2023年4月9日可上网查考试成绩。 (二)录取分数线查询时间: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可上网查询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结果公示时间: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可上网查询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四)确认录取时间:预录取考生于2023年4月19日—4月20日(8: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根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摆设教学,不摆设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三)身体安康情况的要求:身体安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结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原则:必需同时到达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本质测试合格线和我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以及我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我院根据专业,按照文化本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报考志愿,根据专业优先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录取满为止。 (六)考生录取确认:4月19日~4月20日,录取考生必需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签录取确认表(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不克不及再参加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七)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榜样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23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经确认录取的考生,于2023年9月与统招学生一并入学,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享受统招生同等待遇。一经录取后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与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第十九条 学历证书 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毕业证”,证书品种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前置式”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根据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监视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生部门根据“严格程序,加强办理,承受监视”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视机制公开; (三)根据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监视施行办法开展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信息 023-63430384 传真:023-63430666 地址: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2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