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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时间:2023-02-09  访问次数:921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公办高校高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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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办学为社会办事、为人民办事的目标,积极响应分类测验、综合...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办学为社会办事、为人民办事的目标,积极响应分类测验、综合评价、多元登科的高职招生变革,选拔合适本身培养方式并具有必然专业开展潜质的优良生源,更好地为处所经济社会开展办事。按照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测验院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734

第五条 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进修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999号

第十条 办学根本条件: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于2004年由重庆市职工大学和重庆市工会干部学校两校合并而成。

学院占空中积近400亩,校舍建筑面积13万余平方米,各类图书文献材料14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500万余元。学院建有机械主动化、酒店客房、茶艺、导游3D、电子商务、房地产营销、建筑丈量等28个校内实训室,另与重庆商社、重庆国贸豪生酒店等企业合作成立了46个校外实训基地。学院现有在校生2352人,兼任教师103人,此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2人,中级职称69人,硕士研究生占兼任教师的64%。此外,学院还聘请了一批教学经历丰硕的校外兼课兼职教师。

学院始终对峙以变革创新为主线,承袭“求德、求知、求技、求悟”校训,打造特色,提升内涵开展,以“强基固本、树形占位”为开展战略,以办事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开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安身现代城市办事和信息财产开展,积极培养德智体全面开展,满足现代城市建立、办理、办事第一线需要的高端技能复合型人才。学院与全国和重庆的100多家知名企业合作,结业学生就业率到达97%以上。

第三章    报名、招生专业、方案数及收费尺度

第十一条  招生范畴及对象:已报名参与重庆市2023年全国普通招生测验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含对口高职17个专业大类中的艺术、体育类)和中职结业生高中结业生(预科直升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23年3月7日9:00-3月11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测验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23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页面,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报名系统,按法式停止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此中已参与专业技能测验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与专业技能测验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与专业技能测验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方案数、收费尺度及填报科类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文)

普通高中(理)

对口高职生

合计

640101

旅游办理

23

13

9

45

旅游类

660112

文秘(商务文秘与财政会计)

22

15

9

46

会计类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

21

9

45

计算机类

610206

软件与信息办事

22

21

11

54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20

17

9

46

电子技术类

630701

市场营销

22

14

9

45

电子商务类

540501

建立工程办理

15

21

9

45

土建类

650111

环境艺术设想

15

16

9

40

艺术类

630507

商务经纪与代办署理

22

14

9

45

电子商务类

合计

176

152

83

411

说明:

1.学费收费尺度严格根据重庆市教委、市财务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

2.住宿费为4人间统一为1200 /人/年,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热水供给系统、电扇、宽带网、空调等。

第十四条  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报1—2个专业

第四章    测验

第十五条  测验手续打点

1.交测验费:(1)网上报名系统付出(通过付出宝);(2)现场付出(测验前一天到测验地点交付)。

2.领取《准考证》:(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付出测验费的考生可在网上的规按时间打印;(2)在现场付出测验费的考生于前一天凭本人身份证到测验地点领取。

第十六条  测验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文化本质测试:

凡参与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与文化本质测试。测试内容次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天文、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根本常识。文化本质测试由市教育测验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测验、统一评卷,测验工作由各区县测验机构详细负责组织施行。满分为300分,测验时长120分钟。测验时间2023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与测验。

(二)职业技能测试:

1.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间接参与2023年3月19-20日专业技能测验,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就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就。

2.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则参与我院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次要考察考生报考高职专业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才能及专业理论入手才能,对普通文理考生也可考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常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

3.测验时间:2023年4月3日——5日

4.测验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考点

第十七条   分数线公布

1.成就查询:2023年4月9日,考生可通过市教育测验院门户网站及我院公众信息网查询成就,如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11日下午5点前向我院申请成就复核。

2.学院预登科分数线公布:学院于2023年4月12日前将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划定的预登科分数线、预登科计划报市教育测验院审核存案。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查询预登科分数线,同时公布我院预登科后分专业方案缺额情况。如出缺额,将面向文化根底测试上线且未被预登科的考生,于4月14日9:00至17:00在市教育测验院公众信息网上再次征集报名。

3.4月16日停止第二次学院自主测试,4月17日学院将测试成就库和按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专业拟划定的第二次自主测试预登科分数线、预录计划报市教育测验院审核存案,并上报全部预登科考生名单。4月18日将经审核通过的第二次自主测试预登科分数线通过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公布。考生可在学院公布预登科分数线后可登录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查询预登科成果。

第十八条 预登科公布

学院于2023年4月13日至19日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公示高职单招预登科考生名单,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公示完毕后将预登科成果上报重庆市教育测验院。

第五章  登科

第十九条  登科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安康要求:契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定见》尺度。

4.登科原则:文化根底测试按市教委、市教育测验院分普通高中生、中职生统一划定资格线;学院自主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分类别划定预登科分数线;登科考生须同时到达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根底测试资格线和学院自主测试分类别预登科分数线;按照考生测验总成就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登科,在总成就相等的情况下,按专业面试成就从高到低择优登科。

5.专业登科法子:按照填报专业志愿按次按总成就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停止登科,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登科第二专业志愿自在考生;若还不克不及满足方案,则从同一类别从命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在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方案录满为止。

6.关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结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榜样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结业生,在单招报名时可持获奖证书原件于2023年4月1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统一交到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经市教委审核契合条件由学院查核公示后,即可免试登科。

7.我院于4月18日至24日在学院网站(http://www.cqcvc.com .cn)单独招生专栏中公示我院通过的全部预登科高职单招考生信息,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公示完毕后将预登科成果上报重庆市教育测验院。

8.被我院预登科的考生照顾本人身份证于4月20日前到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博学馆308-1)打点登科确认手续,并领取登科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克不及再参与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登科。

9.学院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登科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测验院审查存案。

第六章  其它

二十条  性质及待遇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通过学院预登科并经重庆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登科指导小组确认登科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登科的考生完全不异。但凡被学院登科的考生一律不再参与2023年普通高考,统一于2023年9月入学;未被登科的考生可继续参与2023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一条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根据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贴和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监视机制

1.学院纪检监察部分全程参与和监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2.学院招生部分根据“严格法式,加强办理,承受监视”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法式公开,登科成果公开,监视机制公开;

3.根据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监视施行法子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联络方式

电  话:023-49578000、49579000、49578033

学院网址:http://www.cqcvc.com .cn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999号

邮   编:402160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3年1月